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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已开始,操作指南来啦!

政策资讯编辑: 牵手同行发表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导读】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已开始,操作指南来啦!

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已开始,操作指南来啦!

广东残联 2024-03-19 17:39 广东


上年度已按规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用人单位注意啦!

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工作已经开始

申报时间是

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相关事项看这里!


申报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可通过网报系统在线申报或到当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年审机构(以下简称年审机构)柜台线下申报,用人单位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年审结果的时限为22个工作日。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认定条件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所支付的个人部分的工资(含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


劳务派遣说明

双方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劳务派遣关系不成立。劳务派遣单位须是被派遣残疾人的工资支付单位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被派遣残疾人默认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若劳务派遣协议中有明确被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的,则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重复安置解决方式

根据2024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培训有关指引,当出现重复安置争议时,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凭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出具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期间不间断)文书到当地年审机构进行申诉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照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重复安置就业影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处理意见》。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可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申报




网报系统(用人单位端):

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END

以上就是本文的详细内容,如有不清楚欢迎来电,随时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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