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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公告(附通知)

政策资讯编辑: 牵手同行发表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导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公告(附通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公告(附通知)

北联新翼 北联新翼众创空间 2023-10-12 14:39 发表于江苏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残联《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苏残发〔2013〕78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20〕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内容

一、申报对象

在规定的时间里(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已参加高新区(虎丘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数占单位总职工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5%的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除外)。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

三、年审方式

用人单位务必参照《关于申报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通知》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不符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报条件。

2.申报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所需提供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用人单位在岗满12个月残疾人职工花名册》和《承诺书》从《关于申报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通知》里进行下载。

3.采取造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例如采取挂靠、挂名等“假用工”方式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或伪造残疾人证、伤残军人证等其它虚报、瞒报、拒报情况的,一律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并按《苏州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苏残字〔2021〕6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4.申报高新区(虎丘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咨询电话:68750856。


附件:关于申报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残联《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苏残发〔2013〕78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20〕8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规定的时间里(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已参加高新区(虎丘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数占单位总职工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5%的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除外)。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申报地点

高新区各镇(街道)残联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申报条件

1.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到八级);

2.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合法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一年);

3.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

4.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为残疾人职工按实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已满一年;

6.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一年及以上(含一年)。

五、申报材料

1.《高新区(虎丘区)用人单位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在岗满12个月残疾人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

3.《单位承诺书》(一份), 加盖公章;

4.已安置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5.已安置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残疾员工个税申报凭证完整截图(“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扣缴端)”平台里打印),加盖公章。

8.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2022年度参保缴费清单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9.年审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情况截屏, 加盖公章;

10.已审核通过的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加盖公章;

11.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税务申报系统里打印),加盖公章。

六、达比例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及计算公式

单位达比例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金额=达比例残疾人数×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超比例残疾人数×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4

七、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通过资料审核、电话核查、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奖补审核。根据《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残发〔2013〕78号)》,对用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资金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追回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可关注“苏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在“服务专区”选择“市区奖补测算”进行预测算,符合申报条件再进行申报。

3.相关表格下载网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址:http://www.snd.gov.cn/) “公告”栏——“关于申报高新区(虎丘区)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通知”。为方便归档,所有申报材料请勿装订。

4.高新区残联联系人:肖玲  咨询电话:0512-68750856

 

附件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

附件2:用人单位在岗满12个月残疾人职工花名册

附件3:单位承诺书



END

以上就是本文的详细内容,如有不清楚欢迎来电,随时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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