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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按时申报年审。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就业保障金。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0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需按规定缴纳就业保障金。 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网址:www.cdpee.org.cn),选择“联网认证” 点击“进入官网” 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页面,选择您所需报送的省市; 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部分省市通知 (1)北京市关于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的通告:https://www.bdpf.org.cn/cms68/web1459/subject/n1/n1459/n2476/index.html (通告部分截图) (2)天津市关于开展2024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http://www.tjdpf.org.cn/system/2024/02/23/030068130.shtml (通知部分截图) (3)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2024年河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公告:https://www.hebcl.org.cn/H5/newsShow.thtml?id=73556 (公告部分截图) (4)河南省关于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公告:https://www.henancjr.org.cn/info/48146 (公告部分截图) (5)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https://www.hndpf.org/hndpf2020/news/tzgg/202402/t20240227_32945853.html (通告部分截图) (6)辽宁省关于开展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公告:http://www.lncl.org.cn/lncl/xwpd/ggtz/2024022810231450777/index.shtml (公告部分截图) (7)湖北省关于开展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告:http://www.hbdpf.org.cn/xwzx/hzgw/182681.htm (通告部分截图) (攻略部分截图) (公告部分截图)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工作的通告:http://www.gxdpf.org.cn/contents/646/41437.html 更多详情,请您及时关注本地残联及税务相关通知,尽早完成申报年审。(8)重庆市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即将开始!申报攻略戳→https://mp.weixin.qq.com/s/Q7STxg_NI4vs0GQomtw3gQ
(9)福建省(除厦门外)关于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http://jyzx1.1203.org/364/120648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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