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就业指导中心
战略合作伙伴
业务覆盖多个城市,一站式残保金减免优化服务
互联网+就业基地+灵活就业模式
助力企业减免残保金
全程托管 · VIP专属服务 · 免费定制方案 · 无风险 · 审核不过赔付
残保金渠道合作及灵活就业
项目合作招募…
项目及业务合作: (微信同号)

各地残保金政策

快来看看您所在的城市政策?

留言板
提交您的联系方式,让我们的咨询顾问给您量身定制岗位和服务 咨询热线:4006-568-578
温馨提示
您所填写的信息格式有误,
请重新输入。
我知道了
请致电联系我们
请拨打4006-568-578联系我们
周一 ~ 周五 09:00-18:00
业务合作热线
扫描微信添加好友进行服务咨询

2024年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通告

政策资讯编辑: 牵手同行发表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导读】2024年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通告

2024年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通告

连云港残联 2024年06月21日 09:08 江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征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对象


本市范围内安排残疾人未达到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依法缴纳残保金

、征缴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于2024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费款所属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征缴标准

(一)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二)根据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文件精神,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

(三)征收比例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以上但低于1.5%的用人单位,残保金征收比例为40%;1%以下的征收比例为50%。对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如下:

3.jpg


四、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网上申报缴纳,也可以到各地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缴纳残保金。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等信息,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采取不申报、零申报等方式直接享受减免。

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高于1.5%(含)的用人单位,或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的企业,应按规定进行申报,申报时自动减免应缴费额。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征收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六、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对残保金申报缴费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8-85850172。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20日


END

以上就是本文的详细内容,如有不清楚欢迎来电,随时免费解答!
中残联唯一指定的残疾人就业电商平台

咨询热线
4006-568-578
免费咨询服务,获取方案,欢迎拨打热线
业务合作热线
扫描微信添加好友进行服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