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伙伴
快来看看您所在的城市政策?
年审预告 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即将开始,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注意啦,以下信息不容错过! 年审对象 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除外)在2022年度已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1-8级)的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审方式 苏州市使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开展。 网上年审网址: https://abllwrz.jscl.gov.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年审要求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1.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其他残疾人均按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2.用人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3.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 4.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5.通过联网认证,除劳动合同必须上传外,其他材料均通过联网匹配获取,能正常匹配获取到数据且无误的,用人单位无需另外上传资料;如无法匹配到数据,且单位认为符合年审条件的,需要上传相应材料,通过人工审核。 各市(区)年审安排 各用人单位按纳税属地参加所属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各地年审安排及联系方式如下: 1 年审机构:张家港市残联 咨询电话:56727322 年审时间:4月1日——5月31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张家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QQ群: 606520617(企业) 756109094(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 756193138(机关事业单位) 2 年审机构:常熟市残联 咨询电话:52872706、51916637 年审时间:4月1日——5月31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常熟残联 3 年审机构:太仓市残联 咨询电话:53716808 年审时间:4月1日——4月30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太仓残联 QQ群: 1群:429210291 2群:753445496 3群:414376238 4 年审机构:昆山市残联 咨询电话:57539060 年审时间:3月1日——5月31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昆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QQ群:716822171、539929681(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 年审公告发布网站: 昆山市人民政府 http://www.ks.gov.cn/kss/gsgg/common_list2_4.shtml 5 年审机构:吴江区残联 咨询电话:63913202 年审时间:4月1日——6月30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QQ群:613834000、462755581 6 年审机构:吴中区残联 咨询电话:66505390 年审时间:3月1日——5月31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苏州吴中残联 镇、街道QQ群: 胥口镇:559441562 长桥街道:564696881 临湖镇:247026351 郭巷街道:487101468 木渎镇:630666929 越溪街道:991955408 城南街道:595536435 金庭镇:347723815 香山街道:798245741 东山镇:637317786 甪直镇:568172360 光福镇:450815506 横泾街道:546101244 太湖街道:555629147 7 年审机构:相城区残联 咨询电话:65467632 年审时间:4月1日——5月31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相城民政残联 QQ群: 黄埭镇:526741280 太平街道:818583521 度假区(阳澄湖镇):657126248 黄桥街道:1021437808 渭塘镇:621265181 北桥街道:791744215 元和街道:629946513 望亭镇:535429978 8 年审机构:姑苏区残联 咨询电话:65722088 年审时间:4月1日-5月31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姑苏寒香 QQ群:481506625 9 年审机构:虎丘区残联 咨询电话:68750856 年审时间:3月1日——5月31日 年审公告发布微信公众号:苏高新社会事业局 QQ群:455535569 年审公告发布网站名称: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址: http://www.snd.gov.cn/ 温 馨 提 示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应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达比例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有补贴或奖励哦!达比例补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超比例奖励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按时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方可享受达比例补贴或超比例奖励政策。逾期年审,不能享受该政策。
以上就是本文的详细内容,如有不清楚欢迎来电,随时免费解答!
中残联唯一指定的残疾人就业电商平台